(资料图)
6月16日,2023年“贵州生态日”到来之际,记者从贵州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法院立足贵州生态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不断创新思路,加强重要河流流域、世界自然遗产地、红色文化遗址、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特色产业等领域的环境司法保护。
新闻发布会现场
加强重要河流流域环境司法保护。赤水市法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联合四川合江县法院开展赤水河流域增殖放流活动。余庆县法院设立全省首个“水上法庭”,开展乌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渔业资源破坏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铜仁中院、贵阳中院、遵义中院和毕节中院建立乌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乌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成效。
坚持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司法保护并重。铜仁中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梵净山管理部门构建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江口县法院审理“梵净山金顶刻字案”,举一反三,针对梵净山重点文物及自然遗产发出司法保护令。德江县法院针对五彩洋山河景区内自然遗迹“圣母盘”人为损害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出自然遗迹司法保护令。遵义中院出台意见,积极探索红色资源损害赔偿诉讼,全面加强全市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强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体两面”保护。贵州高院出台《关于为传统村落提供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惠水县法院在好花红村“中华布依第一堂屋”挂牌设立全省首个布依古寨司法保护基地。六枝特区法院在梭戛生态博物馆设立法官工作站,加强箐苗文化遗产原地保护。雷山县法院审理苗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案件,发出全国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黔南中院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匀毛尖茶制作技艺”司法保护示范点,为都匀毛尖茶制作技艺保护注入司法力量。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雷山县法院审理破坏野生楠木系列犯罪案件,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紧急救治2600岁“古楠木王”。盘州市法院设立世界古银杏之乡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加大古银杏树司法保护力度。荔波县法院审理盗挖金毛狗蕨团伙犯罪案,建立全国首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凤冈县法院设立“凤冈县茶产业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构建涵盖茶产业“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一体化防范保护机制。播州区法院联合林业部门设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加大对野生动物司法救助力度。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贵州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湄潭县法院设立全国首家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发出首份茶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禁止令,加强茶园生态环境保护,保障茶产业绿色发展。习水县法院发出首份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禁止令,护航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修文县法院建立全省首个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加强猕猴桃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修文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产业优化升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