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学校各批次的报名招生工作。针对部分学校还有剩余学额,现启动剩余学额适龄儿童招生工作。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8日-7月9日(9:00-21: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名单剩余招生计划数公布如下:
(资料图片)
招生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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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生对象为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龙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接受报名和录取。
(3)报名对象需提交实际居住凭证:如租赁合同、租金付款记录等,并接受学校上门核查,拒绝上门核查的不予录取。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对象中符合相关学校施教区内的一、二、三批(第一轮次、第二轮次)的,可优先录取。
(5)报名方式:浙里办APP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报名,报名地为龙港市,选择“义务段招生报名”,批次为“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龙港市户籍儿童”。
(6)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统一组织摇号实施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7)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录资格。
(8)第二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原计划照常进行。
(9)具体招生工作安排及细则参照《2023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7日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