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6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于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现就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说明补充公告如下:
因非公司事项,于国庆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3]45 号),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
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补充后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于国庆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非公司事项,于国庆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5 号),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于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
后,于国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于国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于国庆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于国庆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起生效。于国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于
国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行政处罚事由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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